公告通知

關于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7-18 來源: 點擊數(shù):

學校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專業(yè)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人才梯隊建設,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學術技術帶頭人推薦工作的通知》(教辦人〔2024〕215號)要求,現(xiàn)開展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和名額分配

(一)選拔對象

1.主要推薦教學科研一線、在學校學科建設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時為區(qū)域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作出一定貢獻、取得較大成績、具有較大發(fā)展?jié)摿Φ膬?yōu)秀年輕人才;

2.已獲得省教育廳及以上學術技術帶頭人、已獲得國家、省級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人選等人員不再推薦。

(二)推薦名額

各單位推薦侯選名額為:基礎醫(yī)學院、各附屬醫(yī)院限推2名,其他教學科研單位限推1名。

二、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忠誠教育事業(yè),勇于改革創(chuàng)新,出色履行崗位職責,樂于奉獻,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學術技術水平應在省內(nèi)教育系統(tǒng)處于領先地位,具有創(chuàng)新思維和較高的學術造詣。

3.有較強的溝通協(xié)調(diào)和組織管理能力,在學科建設和發(fā)展中能真正起到帶頭、促進作用,在教育教學改革中有所建樹。

4.教學、教研人員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5.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博士學位人員應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年齡一般應在4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學術成果

在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同時,原則上近五年內(nèi)還應取得下列業(yè)績之一:

1.主持或參與完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或社科基金資助項目;

2.主持或參與(排名前兩位)完成省自然科學基金或社科基金資助項目;

3.主持完成省轄市(廳)級科研項目;

4.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或社科類獎;

5.獲省轄市(廳)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排名前三位)或二等獎(排名前兩位)。

三、推薦程序

(一)個人申請。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候選人情況登記表》(見附件1),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單位推薦。各單位對申報人員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并根據(jù)指標情況擇優(yōu)向?qū)W校推薦相關人選。

(三)專家評議。學校組織專家對各單位推薦人選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報學校研究。

(四)上報。推薦人選公示無異議后,通過“河南省教育廳人才評選管理系統(tǒng)”報送材料。

四、報送材料及要求

(一)報送材料

1.推薦報告1份。以各推薦單位的名義向?qū)W校報送,內(nèi)容應包含推薦過程、公示情況、人選排名和對申報人師德師風、學術行為審查情況,報告須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基層黨委出具的推薦對象廉潔自律證明1份,并加蓋基層黨委公章。

3.《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候選人情況登記表》一式7份,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同時報Word版。

4.《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候選人推薦匯總表》1份(見附件2),同時報Excel版。

5.佐證材料1份,按以下順序制作詳細目錄,裝訂成冊,同時報佐證材料PDF電子版,具體包括:

(1)人選基本情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教學、教研人員提供)、年度考核結果等材料復印件;

(2)近五年承擔科研項目情況:科研項目的立項及結項證明材料復印件,如有資助經(jīng)費,需提供經(jīng)費的證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學、科研及其他方面的獲獎、表彰情況:獲獎、表彰證書或文件的復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論文的相關復印件,以及相關檢索證明材料;

(5)近五年學術團體任職證明。

每位人選的書面材料單獨裝袋,封皮注明人選姓名、工作單位。

(二)其它要求

以上材料電子版打包(備注XX學院-姓名)壓縮后,于7月22日18:00前發(fā)送師資隊伍建設科郵箱,紙質(zhì)版報送勤政樓220房間。

聯(lián)系人:李一光、潘翠云

聯(lián)系電話:3029007

電子信箱:shizike@163.com


人事工作部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