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現(xiàn)將2016年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申報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及獎勵辦法
獎勵等級設為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特等獎名額控制在申報成果總數(shù)的5%以內,其他一、二、三等獎名額分別按申報總數(shù)的10%、20%、20%確定。
二、申報資格
1、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20日在國內學術刊物或報紙上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廳級(含地廳級)以上黨政機關(不含機關職能部門)采用且應用價值較高的調研報告;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和研究人員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報,第一作者所在學校為第一署名單位。非第一作者的參與人員不得獨立申報。第一作者每人限申報一項。
特等獎按照省級成果獎的要求評審,論文類成果須在CSSCI收錄期刊上發(fā)表,著作類成果須本專業(yè)權威出版社出版,研究報告類須獲得地廳級以上黨政機關采用(采用證明須有文件編號)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
2、有下列情況者,不具有申報資格:(1)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權存在爭議者;(3)申報材料、程序不符合申報規(guī)定者。
3、在港澳臺和境外出版、發(fā)表的成果,各種音像、工藝美術類制品,暫不受理申報。已獲得2016年以來省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流程
此次申報使用“河南省教育廳人文社科成果獎申報評審系統(tǒng)”完成電子數(shù)據(jù)的采集和報送。系統(tǒng)將于2016年9月26日開通,屆時可以通過http://sk.haedu.gov.cn訪問系統(tǒng),其流程如下:申報人員在10月20日之前,自行登錄系統(tǒng),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要求,認真注冊個人信息,下載填寫并在線提交《河南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申請書》,同時將申報成果電子版掃描上傳,論文類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錄、文章所在頁的掃描件,著作類成果提交封面、版權頁、內容提要的掃描件和書稿電子版,研究報告類成果提交采用證明掃描件和研究報告電子版。務必從申報系統(tǒng)中下載最新版申報書,以免系統(tǒng)不兼容,影響申報。網(wǎng)上提交成功后將申請書與申報成果原件各一份報送科技處511房間。
聯(lián)系人:焦石文電話:3831236